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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败了6.6%的同城经纪人
答:你们这个房子是贷不了款的,找家人朋友借钱。
答:2009年国务院有相关的免营业税的政策,现在还没有新的出台。
答:不可以异地使用。公积金4.9% 商贷7.05% 百分之七十。
答:在税务部门:契税 在交易所:交易税,印花税,产证工本费 少量费用 如贷款还有贷款费用 还有中介公司的中介费用。
答:1购买自住住房 (年度内可取又可贷) 2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 3离休、退休4 出境安居5 或调离本行政区6 终止劳动关系 7两年未再就业 8偿还购房贷款还款期内每年一次) 9房租超出 10家庭工资收入15% 11继承或受遗赠人的提取 ,你的这种情况如果在2里是可以提取,但是你提供不了相关合同的话你是提取不了的。
答:办法规定,临时建设、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禁止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经批准延长临时用地期限的,须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且批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只能批准延期一次。同时,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得作为房地产确权的依据。 《办法》明确,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未取得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占用土地的,将被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未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或者用地期满拒不归还的,将被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面积、改变位置,或者买卖、抵押、交换、出租、赠予临时建筑物或者临时用地,或者擅自延长临时建筑、临时用地使用期限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建筑物;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
答:第四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答:异地不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不,这是《公积金管理规定办法》中法定的
答:不可以,这不符合<山东省户籍管理规定>.
答:起诉开发商,带着你的购房发票和证明 你的购房合同,找律师走法律途径.
答:在南昌买房当然可以,不过你得出示在南昌纳税与社保证明才可以,并不是只有南昌本地人才可以买南昌房子的.
答:物业公司没有义务来增加这些设施,一是由开发商出资建设,二是业主委员会如果同意,接受社会捐赠.
答:赠与手续,不涉及个税,得去做赠与手续的公证,然后你们走手续就可以了,不过他将来要是卖房子费用比较大,是报税价的20%.
答:你的具体情况说得不是很清楚,简单点说就是土地使用证所有制为国有的住房为产权房,其它的都不是.
答:开发商的宣传说法是不正确,如果是可以上市交易的产权房子是可以贷款的,军事用地是没有时间的,不过随时由国家收回的.
答:按揭贷款不是向你卡上打钱,而是向卖方的固定帐户中打钱的,个人手拉手交易,这样做是有风险的.找正规大中介办理,这样的风险为零.
答:五证齐全的房产开发商会在合同中约定为180天,但因为消防绿化等别的原因,会一直等不到验收的,所以房产证会长期办不下来.
答:如果是赠与,你叔叔是独立产权人,不用征得他子**意就可以赠与你的,不过要有意识清醒下的法律公证为最佳.
答:契税,营业税,个税,交易费,土地收益金。约7万左右吧!